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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惠民政策

2018-01-25 17:31:11 2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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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继续让利于民

一、继续认真落实“四优一免”的优惠政策:在实施原有免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对军人、残疾人、老年患者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取药,持有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按政策规定予以半免挂号费的,我院实行全免挂号费。

二、继续认真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实施百万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全年共成功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约450例。

三、继续开展唇腭裂修补手术: 2015年我院共免费实施唇腭裂修补术99例,手术成功率100%,其中我院独自实施手术27例,配合专家实施手术72例,使唇腭裂患者得到了有效救治。

四、与仁慧公益基金项目合作,积极救助各方患者。2015年全年共救助贫困住院患者23人,共计发放救助基金约41877.15元。

五、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继续按省级基准价的70%收费:继续对全国先进、省内领先的设备,实行全国、全省最低价。64CT最低价为426元,而我院收费仅为200元;飞利浦超高场3.0T磁共振应收费420元,而我院收费仅为380元,再加上药品降价等的让利,每年让利数千万元。

享受济困病床待遇患者住院出院减免须知

一、济困对象

持有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低保人员指持有县(市)级民政部门签发的《临夏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农民,农村特困人员指持有县(市)级民政部门签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领取证》的农民。

二、办理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证明

1、《临夏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医院的门诊诊断证明;

3、社区或村委会开据该患者享受低保的证明原件;

4、患者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就诊流程

济困患者:持下一级医疗机构门诊转诊证明及《农村五保供养证》、《临夏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领取证》其中一证到首诊医师处。需住院的患者开据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到就住科室登记床位,到门诊大厅住院窗口办理住院交费手续,再持住院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证件及复印件到医保窗口办理济困减免住院审批登记手续(期限3天), 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患者, 领取《临夏州济困医疗申请表》到就住科室由主管大夫填写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交医保办保存留档。

四、 出院减免

济困患者:治愈出院时,持住院押金条,到出院窗口办理出院结账手续,个人一次性结清全部费用,打出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将以上资料及时交医保办,发票自己保管。医保办登记后, 按有关规定比例审核结算,减免床位费和相关住院费用后通知患者,患者凭出院发票和济困减免表到出院窗口办理减免领款手续, 再凭以上资料及时到医保办领取相关证件。

五、特别提醒:济困患者若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后3天之内带相关证件到我院农合办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出院后按有关规定再次报销。必须是先减免后再报销;若住院后3天之内没有办理农合登记手续的,按有关规定,费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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