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六分编第十九章第四百八十五条,要求“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我院2026年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如下,接受公众监督。
我院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未发生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以上信息公开透明,如违反危险废物法律法规欢迎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12345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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