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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闻

关于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专项整治”行动中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2023-06-01 16:59:05 53次 供稿:医务科 编辑:柴秀礼 摄影:柴秀礼 滤镜:马丁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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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临夏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临州卫[2023]61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4月开始,对医院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为全面落实惠民措施,提高患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将州人民医院专项整治重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干部群众可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处理。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未取得检查检验执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关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经检测、校准合格的检查检验试剂、仪器和设备开展相关工作;检查检验过程中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学检查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2、出具虚假检查检验报告、故意误诊漏检等行为;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检查检验项目,诱导过度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3、违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准,故意夸大病情,对已经公布的放射影像、临床检验、超声检查互认医院及项目应该互认而没有互认,开展重复检查、重复收费,获取不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4、违规干预医院检查检验项目招投标,在检查检验试剂、器械、设备采购中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1、受理举报电话:

  0930-6216964(纪检室)

  0930-6226410(医务科)

  2、受理举报邮箱:

  lxzyyywk@126.com(医务科)

  lxzyyjw2020@163.com(纪检室)

  3、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感谢社会各界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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