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明,男,汉族,甘肃积石山县人,1988年3月出生,2011年7月毕业于兰州大学预防医学专业,2012年12月参加工作,201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8月聘任为临夏州人民医院患者维权科副科长,专业从事受理患者投诉、调处医疗纠纷等维权工作。2020年被医院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将为临床服务、为患者服务做为干好维权工作的基本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庄严承诺。他所在的患者维权科面对的是各种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医院不满需要宣泄情绪的患者及家属。他深知,只有良好的服务、友善的沟通才是改善医患关系的良药,作为新时代的医务工作者,应该是细心的观察者,耐心的倾听者,敏锐的交谈着。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工作关系到医患双方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必须实事求是、公正裁断才能做到投诉人满意,被投诉人服气。
2012年他刚到医务科工作,正值医闹现象频发、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尚不健全的时期,面对的纠纷往往是群体性医闹事件,涉案事件社会影响大,处理起来极为棘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开启了他的工作生涯。在组织的培养下,他很快成长起来并融入了州医院这个大家庭。他甘做医患关系的调合剂,自2013年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以来,他勤奋学习调解知识,不断总结经验,诚心对待投诉者,把医学、法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融入到医患纠纷调解个案之中,在调节中体现人文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认真接待每一位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受理投诉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每当医患纠纷发生时,他总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医患矛盾的现场,耐心倾听投诉人的诉求,详细了解情况,反复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情、理齐上,促进医患双方情绪从对立、抵触逐步向沟通、协商,最终运用专业的调解方法与患者共同剖析问题、解决矛盾。经他和他的团队调解的医患纠纷,很少有人反悔和上访,构建起了医患之间信任的桥梁。
在做好维权工作的同时,积极承办由甘肃省医学会组织的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宣讲培训会,结合医院各类医疗事故、医患纠纷案例进行分析对比,就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医疗救治水平,更好为患者服务方面进行讲解,提高医护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有效预防医患纠纷发生,受到了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好评。
在处理医患矛盾的过程中他也曾经遇到过这样的质疑:“你是为患者维权还是为给医院维权?”对此他疑惑过,甚至烦恼过。但他很快就有了明确的答案,他是在为患者维权,只有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才能避免损失,才能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办人民满意的医院。至此,他不再踌躇烦恼,只有信心满怀。
“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是对他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鞭策。“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今后的工作中,他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继续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而久久为功,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