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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闻

临夏州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告患者书

2020-04-26 15:39:28 87次 供稿:马雪琼 编辑:马丁援 审核:马丁援 发布: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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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根据我省关于当前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切实保障您与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就诊及陪护相关内容告知如下,请大家周知并主动配合,共同为遏制疫情做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非急诊患者请您采用多种形式预约挂号。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临夏州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甘肃预约挂号网”、12320卫生热线等途径提前预约挂号,尽量“先预约、后就诊”。

  请广大患者朋友就医前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和“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提前申请“健康码”。

  非常时期,我院全面禁止住院患者探视,表达关爱建议视频探视。陪护人员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串病房,自觉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境外回国来临就医患者,需携带集中隔离14天证明和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

  来自湖北、武汉的就医患者,需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较重地区(包括其他省的高、中风险区)来临就医的患者,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就医时须至发热门诊先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正常就医,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转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近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湖北省旅居史及国内高风险地区(包括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较重地区,以及其他省份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医院预检分诊人员,并履行相应的防控义务。未主动告知人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住院期间,如发现高、中风险地区、境外来临返临人员有隐瞒不报或涉嫌逃避隔离措施、流调、核酸检测等行为的,请您立即举报,举报电话:12320。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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