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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进修须知

2022-05-30 10:36:37 2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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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进修

  1.进修医务人员基本条件:

  1.1临床医疗: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

  1.2临床医技:本科、专科毕业一年、中专毕业二年以上。

  1.3护理专业:本科毕业一年、专科毕业二年、中专毕业三年以上。

  2.申请手续:

  2.1进修人员需填写《进修申请表》,连同申请人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寄送我院科教科或护理部。

  2.2科教科或护理部接到进修申请,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经进修科室同意后,由科教科通知申请人来院进修报到。

  3.进修人员报到:

  在接到进修报到通知后,进修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1寸照片2张来院报到。

  4.进修人员岗前培训:详见《医学受训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方案》。

  5.培训目标与内容:根据各专科进修医师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在专业科室的轮转,学习本专科培训的要求,达到本专科主治医师的水平。

  6.培训管理与考核:

  6.1由2级(主治医师)及以上的医师带教。科室根据进修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专科培养方案,在带教老师监督下完成住院医师工作。

  6.2进修人员所书写的医疗文书须由上级医师签字后方可生效,书写医嘱处方需由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后方可执行。所有诊疗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和监管下进行,不得独立诊疗病人。

  6.3进修培训期间,需由培训专业科室对其进行日常医疗工作考核,进修结业考核和鉴定,报科教科审核后发放进修结业证书。

  6.4护理进修人员由护理部负责管理。

  6.5进修人员工作服、食宿自理。

  附件进修申请表(1).doc (3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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