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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临夏州人民医院欠费管理办法

2018-05-01 08:00:00 4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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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院人员的缴费管理,确保医保制度的规范、顺利的实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收治接诊环节

  1.患者在办理入院时,主治医生负责及时宣传医保政策和健康扶贫政策。对患者实行实名制入院(注:《住院证》上必须输入患者身份证号),病历要如实填写,杜绝“借卡就诊”、“借卡报销”、“病因待查”、“病名不符”等现象的发生,对“冒名顶替”等骗保行为负监管责任。

  2.严格执行分级诊疗管理制度。对非急、危、重症入院的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和乡级分级诊疗病种的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入院时无《甘肃省城乡居民转诊审批表》,收治科室在开具《住院证》时必须向患者宣传“分级诊疗”、“越级诊疗”的相关政策,并签订《甘肃省城乡居民分级诊疗政策知情同意书》。

  3.对不予报销的“车祸、自杀、自残、斗殴、酗酒、美容、整形……”等治疗情况,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主治医生必须在《住院证》上明确标注。

  二、住院手续办理和医保登记环节

  1.医保办工作人员根据收治科室医生开具《住院证》办理住院手续,并对就诊患者做好医保政策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

  2.收治科室主治医生必须督促建档立卡户住院患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参保资料在住院24小时内办理医保登记手续,督促其他各类医保住院患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参保资料在住院3日内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便于患者出院时按医保政策进行结算报销。

  3.医保办必须及时为住院患者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并给医保登记患者提供出院结算时所需资料的温馨提示。

  4.各科室专责人员必须及时督促本科室的医保登记患者在出院前准备好医保报销资料。

  出院环节

  1.出院时,住院患者持科室《出院证》等相关资料办理医保报销结算手续,医保办负责及时办理。

  2.建档立卡户患者要进行“一站式结报”,即当日出科,当日办理结算,由科室专责人员负责督促办理。

  3.临床科室专责人员对本科室所有出院患者结算情况及时跟进,督促及时办理。

  欠费清缴环节

  1.各科室主治医生和专责人员必须负责本科室住院患者费用的催缴及医保登记手续、出院手续的办理。

  2.医保办每日下午4点后向各科室专责人员提供当日16:00前建档立卡户未结算名单(电子版推送),由科室专责人员督促当日办理结算;每周一统一将上周所有未结算人员名单报送各科室专责人员,由各科室专责人员督促清缴。

  3.医保办应做好出院未结算患者月末统计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各科室未结算人员名单报送财务科,由财务科协调各相关科室进行再次催交结算。

  4.各科室专责人员对确定恶意逃费的患者进行时时上报,由医保办统计登记后,定期报送医院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5.对追缴无果的长期欠费(出院3个月以上),医院根据发生的具体情况讨论定责,由相关科室或个人承担。

  临夏州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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